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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国诞生前夕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向全国人民发出《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》。连续一个月,来自大江南北和异国他乡的社会知名人士、艺术家、工人、农民、学生、教师、干部及海外华人华侨纷纷响应,应征稿件源源不断地汇集北平。尺幅之间,抒发着中华儿女的浓浓赤子之情和拳拳爱国之心。
1949年9月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五星红旗为国旗、《义勇军进行曲》为国歌。1950年6月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徽图案。全国各族人民为共和国有了自己的象征和标志而自豪。历史,将永远铭记这些为国旗、国徽和国歌的设计与制作奉献热情、智慧和心血的人们。 |